昨晚看到的標題

開放中國人來台買房公文曝光 馬英九遭轟:正式「賣國」!

沿著公文去到內政部查了一下

公文的網址在這

http://www.moi.gov.tw/chi/chi_news/news_detail.aspx?sn=9322&type_code=01

看有沒有這各公文

真的有耶~

 

馬總統真的沒有賣台

反而是江院長宜樺鐵了心打房~~~我在猜~~因為打房之後連不是他份內的事情~也要為其負責~被人趕下臺呢~~

現在打房有效果了

不過是帝寶先~~

目前帝寶價已經跌了~~(還要等他跌完歐)

然後才會是高價房子跌完~

才會再跌到中高價房子

便宜的房子還要在好幾年呢~這是急不得的~~

 

政府也因為我們只怕大陸人

他有又加一些更嚴謹條款

這政策91年修正,那就代表91年以前就存在了。

 

大家不要人云亦云~~~~

江宜樺被趕下臺真的是我們人民的一大損失~

他是所有為官者中為我們百姓著想的人

 

 

 http://www.moi.gov.tw/chi/chi_news/news_detail.aspx?sn=9354&type_code

 

陸資來臺取得不動產堅持「543條款」 自今年7月起更新增集中度限制嚴格把關
 

為避免陸資來臺購置不動產過量,造成陸資炒作房地產市場疑慮,內政部自今(104)年7月1日起,將限制同一社區陸資取得不動產以10%為上限,增加陸資取得不動產的限制,同時也堅持現行「543條款」,嚴謹管控。有關近日部分媒體報導及網路傳言,所指全面開放陸資買房或取消陸資買房相關限制的說法,實屬誤解,特此鄭重澄清。

內政部表示,現行對於大陸地區人民在臺取得不動產,除限制具黨政軍身分者不得取得外,也堅持每人僅限取得1戶供住宅用不動產,並訂有取得不動產登記完畢後滿3年始得移轉、每年在臺總停留期間不得超過4個月、購屋貸款額度不得超過5成,即所謂「543條款」的相關限制。又於去(103)年起,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購置不動產實施總量管制的預防性措施,每年大陸地區人民得取得土地的上限為13公頃,建物400戶,以防範大量陸資來臺取得不動產,過度影響國人與房地產市場。

另為避免陸資集中購買特定區域不動產,影響當地房價正常發展,經通盤檢討後,於今(104)年3月19日修正規定,自今年7月1日起,再增加集中度總量管制,大陸地區人民取得同棟或同一社區的建物,以總戶數10%為上限;總戶數未達10戶者,只得取得1戶。

內政部指出,為落實經發會共識,政府已於91年修正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」第69條,並訂定「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」相關規定,採有條件開放。陸資須經內政部逐案審核許可後,始能在臺購置不動產,程序嚴謹審慎。

內政部進一步表示,配合兩岸情勢發展,正規劃研修「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」,主要從明確審核要件、延長取得後再移轉年限及強化取得後的管控機制等方向進行檢討;至於大陸地區人民取得不動產每年在臺總停留期間不得超過4個月、購屋貸款額度不得超過5成的限制,相關權責機關並無放寬限制的規劃。

 

 
聯 絡 人 : 秦錚錚科長
聯絡電話: 23565246
發稿單位: 地政司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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