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台灣歷史上第一件典獄長被挾持案件
莫過於只是要訴求公平~
事件發生在2015年2月11日至12日,
地點:臺灣高雄市大寮區的高雄監獄(俗稱大寮監獄)
這事件也是台灣獄政史上首次獄政幹部被挾持事件
在的過程中參與受刑人挾持了監獄典獄長等人作為人質
最後6名挾持人質的重刑犯自殺身亡
包括典獄長等人質均平安獲釋獲救。
罪犯訴求影片
轉貼袁以倫
【釋放阿扁、讓台灣失去了正義】
台灣所有的大小官員、可以學習阿扁貪污嗎?這種惡劣的行為可以被鼓勵嗎?壞事可以縱容嗎?
全世界公認的台灣貪腐總統陳水扁、洗錢污錢到國外、被瑞士、新加坡、日本、美國都查到貪污的錢、也被查扣大筆金額、部分的錢也匯款給中華民國台灣!
新加坡民眾笑說:台灣沒有是非的人、還要特赦陳水扁!這樣能服眾嗎?
讓美國、英國、法國政府官員知道台灣有人提議特赦陳水扁、認為是民主的倒退、應該提醒人民、犯罪是不能有特權的!
大陸官方認為污走國家的巨款、是要判死刑或終身監禁、如果能縱放貪污官員、人民就只能被欺負嗎?
民主國家最大的進步、就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、人格平等!阿扁知法犯法本應罪加一等、已給寬容!如果要特赦阿扁、對台灣99%的受刑人是不公平的!
台灣的所有的大小官、可以學習阿扁貪污嗎?這個惡劣的作為可以鼓勵嗎?
請不分藍綠支持立法[殺害12歲以下孩童者,原則上應處死刑]
ps:有人問我要不要買防狼噴霧劑,我曾想過,若遇到這種事,防狼噴霧劑應該來不急拿出來用,所以還是隨手一把雨傘就好,發現掛在身上的水罐也可以捏,剛剛才發現已經一讀了,感恩!!。
[立法訴求]
1.殺害12歲以下孩童者,原則上應處死刑;只有少數殺子或殺孫後自殺的案件,念及加害親屬可能肇因於久病、貧困等窘境,才有無期徒刑的適用。
2.另規定未遂犯的處罰,預備犯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[還給孩子司法正義]早在上一屆立委任內,我就曾提出刑法271-1修正案,當時無緣排入議程審查。但我不氣餒,本會期開議後,我再次提案增修刑法271-1,今年3月3日完成連署,並於3月11日完成一讀。有心人抹黑我,是一時激憤才倉促立法。...
由兒少尖兵-立法委員王育敏貼上了 2016年3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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